無結果!
TVB麻將健腦大賽2026(澳洲站)
【比賽規則】
A. 比賽宗旨:
TVB麻將健腦大賽(「本賽事」)旨在推廣麻將作為一種鍛煉、增強認知功能、心理健康及社會聯繫的運動。
B. 比賽賽制:
1. 本賽事獎項分個人冠、亞、季、殿軍。
2. 本賽事分初賽、準決賽及決賽三個階段進行。所有賽事均以四圈(即十六盤)或三小時為限,以較早者為準。
a. 初賽:
(i) 以抽籤方式分組,於指定地點、不同日期及時段進行。
(ii) 所有初賽結束後,大會將根據參加者的累積分數由高至低排序,並由最高分者依次晉級準決賽。
b. 準決賽:
(i) 準決賽結束後,大會將根據參加者的累積分數由高至低排序,或每桌獲得最高累積分數者晉級決賽。
c. 決賽:
(i) 決賽結束後,大會將根據參加者的累積分數由高至低排名,最高分者為冠軍,其次依序為亞軍、季軍及殿軍。
3. 優勝者可獲得由主辦單位、協辦單位及/或贊助商提供的獎品。
C. 座位及缺席:
1. 大會將為每位參加者安排參賽編號牌,並將於每場賽事前核對參加者的有效身份證及編號牌。參加者須全程配戴編號牌。
2. 每桌由四位參加者組成,成員及風位由大會以抽籤方式安排。參加者必須遵從大會指示,不得自行選擇桌次或指定同桌對象。
3. 如參加者遲到、中途離開或缺席,或違反本規則(請見下文定義),大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。大會可按情況重新編排座位,及/或指定替補人員進行代打。替補人員的分數不會計入參加者的累計分數,亦不參與排名。如有關情況發生於決賽,大會可指定替補人員進行代打,或由準決賽頭四名以後、按累積分數由高至低排序的參加者作替補。
D. 計分及爭議:
1. 每盤得分以胡牌的番數計算(請見附錄一的【番數得失分表】)。
2. 胡牌後,裁判將根據【指定胡牌種類表】(請見附錄二)確認番數。凡未列於該表内的其他胡牌種類,一概不予承認。確認番數後,裁判將根據【番數得失分表】計算所得分數。參加者核對無誤後,裁判及參加者須於計分卡上簽名確認,並由裁判呈交至大會作正式結果。任何有關所得分數的爭議,必須於裁判將已簽署的計分卡呈交至大會前提出,否則大會將不予受理,且不設上訴。
3. 如果出現累積分數相同的情況,則以番數較多者優先。如果番數相同,則以胡牌次數較多者優先。如果胡牌次數亦相同,則以出銃次數較少者優先。
E. 一般條款:
1. 凡報名參加本賽事,即表示參加者同意遵守本文所載之【比賽規則】、【麻將規則】、【隱私政策】及其他相關規則(統稱「本規則」)。
2. 為記錄、製作及推廣本賽事,參加者同意主辦單位於其參與本賽事及相關活動期間進行拍攝、錄音及/或錄影。參加者明白並同意,所有與本賽事有關的拍攝、錄音及/或錄影素材之版權及其他相關權利均由主辦單位獨家擁有。參加者同意主辦單位有權就上述素材作剪輯、修改、翻譯、節錄及其他處理,並可於全球任何地方透過任何媒體或形式,用於本賽事製作、宣傳、推廣、廣播、發佈及其他與本賽事相關之用途,而毋須另行通知或支付任何報酬。參加者並同意主辦單位可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使用其姓名、肖像、聲音、個人形象及上述素材作前述用途,且不會就有關使用向主辦單位提出任何索償或主張任何權利。未經主辦單位同意,參加者不得在本賽事進行期間進行拍攝、錄音及/或錄影,或以任何方式使用主辦單位或本賽事的名義、標幟或商標、素材(包括拍攝、錄音及/或錄影素材等)。
3. 參加者報名參加本賽事,即表示其同意主辦單位就以下目的收集、處理及使用其個人資料:(a)籌辦及管理本賽事;(b)宣傳及推廣本賽事;(c)向參加者提供獎品;(d)遵守法律及監管要求;及(e)任何其他與前述目的相關的目的。為履行前述目的,(i)主辦單位或會將參加者的個人資料披露至主辦單位的關聯公司、合作夥伴、服務供應商、代理商、贊助商或第三方;(ii)主辦單位或會將參加者的個人資料傳輸至境外(例如,香港特別行政區)並進行處理;及(iii)主辦單位僅會在合理及法律允許的期間內保留參加者的個人資料。任何與參加者有關的個人資料,主辦單位將嚴格依照現行當地個人資料保護法例收集、處理、使用及保留。除非參加者明確同意,主辦單位不會收集、處理或使用參加者的個人資料作任何直接促銷用途。如參加者拒絕提供其個人資料,將無法參加本賽事或領取獎品。如欲進一步瞭解有關個人資料的詳情,請參閱主辦單位的私隱政策。
4. 大會有權於本賽事期間安排贊助商活動、品牌推廣、媒體訪問、宣傳拍攝、頒獎活動及其他與本賽事有關之商業合作項目。參加者應在合理範圍內配合相關安排。
5. 大會不會就參加者因參加本賽事而導致的任何損失、損害或個人財物損失承擔任何責任。
6. 大會保留就本賽事一切事宜的最終決定權,包括但不限於本賽事結果、違規認定及處罰、視乎實際情況更改本賽事的日期、時間及地點、取消本賽事。
7. 本規則如有未盡善之處,大會有權作出修改而毋須事先通知參加者。
8. 如本規則的中文版本與英文版本之間有任何歧義,應以中文版本為準。
附錄一:番數得失分表
|
|
胡牌 |
自摸胡牌 |
||
|
番數 |
胡牌方 |
出銃方 |
自摸方 |
其他每方 |
|
1 |
+10 |
-10 |
+15 |
-5 |
|
2 |
+20 |
-20 |
+30 |
-10 |
|
3 |
+30 |
-30 |
+45 |
-15 |
|
4 |
+40 |
-40 |
+60 |
-20 |
|
5 |
+50 |
-50 |
+75 |
-25 |
|
6 |
+60 |
-60 |
+90 |
-30 |
|
7 |
+70 |
-70 |
+105 |
-35 |
|
8 |
+80 |
-80 |
+120 |
-40 |
|
9 |
+90 |
-90 |
+135 |
-45 |
|
10 |
+100 |
-100 |
+150 |
-50 |
附錄二:指定胡牌種類表
|
編號 |
胡牌種類 |
定義 |
番數 |
|
A1 |
平胡 |
由一對眼及四副順子及序數牌組成 |
1 |
|
A2 |
自摸 |
自己摸到能胡牌的牌,並報胡牌 |
1 |
|
A3 |
圈風刻 |
與圈風相同的風刻(即東、南、西或北) |
1 |
|
A4 |
門風刻 |
與本門風相同的風刻 |
1 |
|
A5 |
海底撈月 |
胡最後一張牌(打出或自摸) |
1 |
|
A6 |
槓上自摸 |
槓牌之後即自摸胡牌 |
1 |
|
A7 |
中發白其中一刻 |
由中、發、白三張相同的牌組成的刻子(不能與小三元重複計算) |
1 |
|
A8 |
中發白其中第二刻 |
第二個由中、發、白三張相同的牌組成的刻子(不能與小三元重複計算) |
1 |
|
B1 |
對對胡 |
由四副刻子(或槓)組成的胡牌 |
3 |
|
B2 |
混一色 |
由一種花色的序數牌及字牌組成的胡牌 |
3 |
|
B3 |
小三元 |
胡牌中有兩副刻子(或槓)及一對子都是中、發、白 |
4 |
|
B4 |
小四喜 |
由三副風刻(或槓)及一對風牌組成的胡牌 |
5 |
|
B5 |
清一色 |
由一種花色的序數牌組成的胡牌 |
7 |
|
X1 |
大三元 |
胡牌中有中、發、白三副刻子(或槓) |
8 |
|
X2 |
大四喜 |
由四副風刻(或槓)組成的胡牌 |
10 |
|
X3 |
十三幺 |
由三種序數牌的一、九牌及七種字牌及其中一對作眼組成的胡牌 |
10 |
|
X4 |
字一色 |
由全字牌刻子(或槓)組成的胡牌 |
10 |